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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試驗箱中,升降溫速率一般為2次,一次為全過程平均升降溫速率,一次為線升降溫速率,即在實驗的某一時段溫濕度隨時間的增加而升高。整個試驗過程中的平均速度是指高溫度和低溫度之間的差值和時間之比,即整個高溫試驗箱的升降率大致相同。
實驗裝置的溫度升降一般為全程平均速率,這樣可提高裝置的使用壽命,線形升降溫速度是指在任何一定時間范圍內,均能保證變溫速率。對于高溫試驗箱來說,保證線性升降溫度很困難和重要,就是冷卻段結束后5min內,試驗箱能達到的降溫速度。
在試驗范圍內,標準型高溫試驗箱一般可實現升降溫速率如下:
1、在工作空間中心測試點的溫度要達到測試溫度和穩定2h后,所有測試點每隔2min進行一次測試,在30min內共測15次,1h后進行一次,24h內進行一次。
2、試驗結果的計算和評定,應以測溫數據為依據,并根據測試儀器的修正值進行修正。
3、利用30min內的15個試驗數據,計算出每一試驗中高與高低溫度之差的算術平均值,為該標稱溫度下的溫度均勻性求出15個試驗點值中高與高低溫度之差的一半,用“±”號標稱溫度下的波動度。
4、根據24h的試驗數據,分別計算在該標稱溫度值范圍內,高溫試驗箱溫度高、低和標稱溫度值之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