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
高低溫環境箱不能做全負荷實驗很是疑惑,下面小編帶著我們的疑問為我們詳細介紹一下。檢查產品裝入罩殼后,可占據暢順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縮小將導致氣流出水增加,加速氣流和檢查產品正中的換熱器。
這種做法與地理環境規范的重現不符,因為相關規范中的地理環境試驗與溫度有關,都規定了實驗首樣附近的空氣流速不得超過1.2m/s,以避免實驗首樣和周圍氣氛造成不符合慣例的傳熱,因此,在裝滿試驗箱時,試驗首樣的平均風速為0.6~0.8m/s,不超過10m/s,同時考慮到規定中規定的室內空間規劃和占地比。
考慮到規范要求,勢流風速可擴(50~99.99)%,平均高風速為(1~1.7)m/s。如果不加限制地在實驗中提升,被檢驗產品的容量或隨風飄蕩,使其占用空間減少,則表明實踐實驗時氣流風速將擴大到超過實驗規范規定的高風速,其實驗結果的針對性將受到懷疑。
工況下室內空氣品質基本參數的準確度指標均為在載滿狀態下檢測的結果,當工況下放置高低溫環境箱,室內空氣品質基本參數的均勻度將產生不利影響,而工況下的危害將更加嚴重。
測量試驗的數據資料表明,勢流中隨風飄蕩面和背風面之間的溫差能保證3~8℃,嚴寒條件下能達到10℃。所以應盡可能地考慮到規范中的要求,以此為準,確保所檢驗產品的主要鄰近空氣指數的一致性。